江苏沭阳,一女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觉得独自抚养4个孩子太累,于是离家出走多年。如今面对三个尚年幼的弟弟妹妹,该女生没有逃避,而是毅然扛起了家庭的重担,她每天骑车40公里奔波送外卖,每月能拿到3000元工资,以及低保补助2000元。但毕竟要养3个弟弟妹妹,所以还是过得十分艰难。当记者询问该女生为何如此时,女生只说了一句:“因为我小时候过得很苦,所以不想弟弟妹妹们也吃苦。” 据大河报5月28日报道,女生小张(化名)是位05后,她的家里就十分普通,爸爸妈妈都是普通工人。不过当时父母都还在,所以即便过得很苦,但也有父母的关爱。 后来父母又陆陆续续给小张生了3个弟弟妹妹,可能他们觉得家里多点子女,以后总会有个会有出息的,能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 然而自从父亲被查出患了癌症后,家里为了给父亲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四处举债,可最终还是未能留住父亲的生命。 而母亲在父亲患病期间就离开了,只留下了小张和她的3个弟弟妹妹。 村里当时有人联系过小张的母亲,并告诉了她现在孩子们过得十分艰难,可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回家。 在得知母亲不要这个家后,小张选择站了出来,她肩负起了扶养弟弟妹妹的职责,每天早早起床,在弄完弟弟妹妹们吃饭上学后,便骑上电动车往返40公里去送外卖。 无论是炎炎烈日,还是凛冽寒风,小张都从未曾停下脚步,因为她知道,自己一旦放松下来,弟弟妹妹们就得挨饿。 每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加上村里给的2000多元低保补助,就是小张姐弟4人的全部收入。 不过,好在三个弟弟妹妹都很懂事,会主动帮小张分担家务,这让小张感到十分欣慰。而且村里也给小张几人提供了住的地方,让他们不至于流离失所。 当记者得知此事对小张进行采访时,小张是这么说的:“我小时候过得很苦,不想再让弟弟妹妹们重蹈覆辙,所以现在尽自己的努力把最好的给弟弟妹妹,只能又当严父又当慈母了。” 那从法律角度,此事该如何评价? 1、小张的母亲抛弃4个孩子,该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 《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 就本次事件来说,小张的母亲选择离开这家,导致了3个未成年的孩子生存困难,要不是小张还能赚点钱,那他们哪里还能过得下去。 因此,小张母亲的行为构成了遗弃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2、小张的母亲如果能支付抚养费,还有避免刑事处罚的机会。 《民法典》第1067条第1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从这项规定来看,即便小张的母亲选择不亲自抚养,也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来履行部分抚养义务。 不过,这个抚养费并非单指生活费。孩子们将来生病住院,需要缴纳学费等,这些都是抚养费的一部分,小张的母亲都需要承担。 因此,如果小张的母亲肯拿出抚养费来,就不一定会按照遗弃罪处理。 3、小张的母亲逃避抚养义务,那将来小张等人有义务赡养她吗? 《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而从法律实践来看,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并不具有关联性。即无论父母有没有抚养过,子女都不得拒绝赡养父母,否则有违法律规定,也有违社会普遍信奉的道德准则。 更何况,小张的母亲并非完全未抚养过小张以及她的3个弟弟妹妹。 因此,将来小张的母亲若是无人赡养了,她是有权要求小张等四姐弟赡养的。 不过,如果小张的母亲的行为被认定为遗弃罪,那在赡养费的多少问题上,会进行相应的扣减。 比如:如果小张的母亲要求四个子女每家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的,那考虑到她有遗弃行为,可能每家每月只需要支付500元-800元左右,只要能维持小张母亲的基本的生活即可。 最后,小张自己才刚成年不久,却要扶养3个弟弟妹妹,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希望将来3个弟弟妹妹要记住小张的好。 最后,您怎么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信息来源:大河报 2025 - 5 -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