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受贿案,对被告人彭国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彭国甫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亿余元。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国甫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彭国甫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彭国甫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4年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7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国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宣扬个人“政绩”,捞取政治资本,政绩观扭曲,违规举债、虚假化债,大搞统计造假、数据造假,结交政治骗子,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中搞虚假整改,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享乐主义;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道德沦丧,搞权色、钱色交易;对家人不管不教,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国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彭国甫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彭国甫决定逮捕。
消息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彭国甫依法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彭国甫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国甫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彭国甫,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2月2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受贿一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彭国甫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彭国甫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彭国甫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高检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