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落实《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机构节电节能节约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全力推动公共区域节电节能再创新举措。
一是持续压实责任。践行新发展理念,压紧压实责任,抓好公共区域节电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做到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遵守能源资源节约各项规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是注重重点防控。抓实公共办公区域各项节电节能措施,对单位楼宇景观灯、装饰灯、广告电子屏幕一律关闭,严格执行夏季室内温度在30°C以上使用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C,做到人走灯灭、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等有关规定,营造公共机构节电节能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
四是严格督导检查。落实督导检查制度,对节电节能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及时予以通报,同时纳入年底效能建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