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的王某,向银行贷款了20万,还了9期利息后,没再还了。还款逾期过后,银行联系王某,才知王某已经生病去世了。 银行调查了一下,王某留下了公积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共计21万元,还有一套价值20万的房子。 银行认为既然王某有遗产,那就要用遗产来还债的,但王某的妻子李某,并没有及时还款。所以银行把王某的法定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告上了法庭。 王某和妻子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大的在读小学,小的在读幼儿园。王某的父母已70多岁,经历了白发人送黑人的打击后,身体很不好了。 王某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突然去世,对这个家来说,已经是重创了。没想到办完丧事没多久,又摊上官司的,李某感到悲痛万他,又焦头烂额。但没办法,现在既然人家把他们告了,那他们必须要应对的。 法院经过审理后,并没有认定王某借的那2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但王某留下的财产,却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然后再从王某的遗产里拿出钱来偿还债务。 王某的两个孩子还小,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是需要保护的,必须要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最后,法院判决李某和公婆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王某的银行贷款合计5万余元,驳回了要求2名未成年子女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 夫妻一方贷的款,用于家庭共同开支,这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如果一方私自去贷的款,配偶并不知情,也没有签字,也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会被认定为一方个人的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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