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财政局以规范整治为核心,从严从实抓监管,通过制度创新、分类处置、科技赋能等手段,推动地方金融从“治标”向“治本”深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金融安全屏障。
坚持严格准入与有序退出相结合,严控行业风险。严格市场准入门槛,从严管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典当”“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具有金融属性字样的经营主体新设、变更登记。加速出清“空壳”“失联”机构,根据各类机构监管规定,引导相关机构稳妥有序退出。
坚持强化监管与风险排查相结合,夯实合规基础。开展年度现场检查,对全市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覆盖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多个领域。同步开展监管评级、年审、部门联合检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常态化进行非现场监测,重点监控流动性、经营风险等指标。
坚持科技赋能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提升监管效能。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利用数字化监管平台,定期采集、统计监管信息数据,跟踪监测经营状况,研判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白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全市正常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企业名单。
坚持保本微利与持续经营相结合,引导回归本源。强化普惠金融支持,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引导地方金融组织保本微利、让利市场主体,加大对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供给。2025年以来,全市融资担保新增额48.03亿元,综合年化费率0.70%,累计减省企业融资成本923.33万元。
坚持公众监督与协同治理相结合,强化共建共治。畅通举报渠道,在官网上公布非法金融活动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发现和举报,形成社会共治格局。贯彻落实央地协同监管机制,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在风险处置、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