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以“三个注重”为切入,规范推进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走深走实。
注重制度保障,确保工作推进。兴安盟司法局联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盟检察分院、盟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通知辩护范围、工作程序、保障律师辩护权利以及发挥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用等相关内容。根据各案具体情况,增强法律援助针对性,对于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核实其自行委托辩护人情况,对于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确定其自行委托辩护人情况,已自行委托辩护人的不再指派值班律师。截至目前:全盟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件,受援人54人次。
注重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持续巩固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成效基础上,细化工作举措,积极督促各旗县市落实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积极推进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在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站内均设有值班律师,通过常态化驻点、轮流值班以及预约式接待等服务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认罪认罚、转交援助申请等服务。截至目前,全盟法律援助机构配合检察机关参与认罪认罚等法律帮助案件459件,法律帮助人数达459人。
注重检律协作,提升工作质效。持续强化对办案律师的监管力度,紧密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需求,于2024年12月初,盟、旗两级全面建成“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人才库”,并制定了《人才库内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才库成员的筛选、退出和处罚的相关机制。鼓励值班律师结合案情主动就案件争议问题开展讨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发挥律师更易取得当事人信任的优势,邀请援助律师、值班律师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