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包袱卸掉一身轻,终于能松一口气了,特别感谢检察官、听证员以及在座的各位……”近日,经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某工厂负责人、工厂原职工刘大爷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刘大爷获得了应得的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
2020年4月,刘大爷在深圳某工厂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导致左食指近节指骨骨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刘大爷为工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大爷上述受伤为十级伤残。
一审法院判决工厂支付刘大爷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万余元。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工厂负责人不服裁定,认为法院未进行调查事实,多计算了停工留薪期,侵害其合法权益,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经依法调查发现,关于刘大爷停工留薪天数的认定确实有误。了解以上情况后,检察机关与工厂负责人、刘大爷作了深入沟通,双方均有和解意愿。
为促进双方切实化解矛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晓歌于5月16日主持现场听证会,邀请2名市人大代表、1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列席会议。
会上,工厂负责人和刘大爷围绕停工留薪天数是否认定错误、总额是否计算错误等问题,各执己见。听证员询问了双方相关细节问题,并分别发表了意见。
经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就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达成一致。
听证员一致对深圳检察机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举措给予肯定。
“冤家宜解不宜结。感谢各位的共同努力以及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解,案结事了。”在马晓歌副检察长的提议下,工厂负责人和刘大爷当场签署和解协议书,并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