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等自由,为舆论监督提供了表达途径;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等权利,明确了公民监督国家公权力的宪法依据,是舆论监督的重要基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存在捏造、歪曲事实等情形除外;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明确了舆论监督在保护他人人格权方面的边界和合理使用范围。
其他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同时也对新闻工作者的行为作出规范。
ie好好学学,不用感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