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一女子刚离婚,前夫就另觅新欢,找了个小女友,她心里很窝火,而且她去看3个孩子,小女友不高兴,前夫就不让她见孩子,女子勃然大怒,录视频让3个孩子说爸爸是猪是狗:爸爸,你才离婚1个月,就带了一个女的回来,我们以后是叫你哥哥,还是叫你表叔?前夫气坏了,这不是挑拨父子关系吗?调解员一句话,让这对冤家哑口无言。 5月22日,小莉帮忙报道了一对前夫妻的恩怨纠葛,让人唏嘘不已。 都说相爱容易相守难,2011年,已经有了3个孩子的汪女士和赵先生,把红色的结婚证,变成了绿色的离婚证。 3个年幼的孩子,就这样缺爹少妈,失去了完整的家。他们被判给了赵先生,而汪女士可以定期探视。 按理说,做不了夫妻,那就一拍两散,毕竟还有孩子的牵绊,彼此也应该各自安好,互留体面。 但汪女士发现,离婚没多久,前夫赵先生就另结新欢,而且比他小不少。 汪女士心里失衡了,甚至怀疑,她没离婚时,前夫在外面就有人了,可没证据,只是她猜测而已。 而且,汪女士认为,有了后妈就有后爹,前夫把心思都用在谈情说爱上,肯定对孩子们漠不关心。 但让汪女士忍无可忍的是,她每次去看孩子,前夫的小女友黑脸,她可能怕汪女士以探视孩子为借口,再跟前夫破镜重圆。 赵先生一看小女友不乐意了,就拒绝汪女士来看孩子,这让汪女士怒从心起。 这对冤家三天两头吵,汪女士为了让前夫不好过,决定让他众叛亲离。 同时,受伤的还有赵先生,在他看来,离婚后,他有权利开始新的生活,他也没有因为有了新感情,而忽略孩子。 但是,汪女士的做法,让他愤怒不已,他和前妻没离婚前鸡飞狗跳,离婚后还不能和平共处,她不断的找茬,还利用孩子对自己进行谩骂,这个女人其心可诛! 前妻确实达到目的了,如今,孩子们叫他猪,叫他狗,就是不叫爸爸,这一切都是前妻教唆的。 如果自己做父亲不称职,他无话可说,但他对孩子掏心掏肺,他可以不结婚,不要女友,不要媳妇但不能不要孩子。 可汪女士却不这么认为,在她看来,前夫因为讨小女友关心,拒绝她去看孩子,在他心里,小女友的感受,比她享受亲子时光重要。 如果前夫认为孩子们是他开始再婚生活的绊脚石,抚养权应该给她。 不料,这正中前夫下怀,他索性说3孩子都不要了,还不让孩子们进门。 汪女士觉得,前夫不配为人父,孩子们对他的指责一点都不过分。 调解员看着这对夫妻争的面红耳赤,各执一词,觉得他们半斤八两,都不配做父母。 调解员也没客气,怒斥两人:汪女士怂恿少不更事的孩子,公开诋毁自己的爸爸,在孩子心里播种仇恨,自己出了气,却不管不顾孩子的感受,对他们的影响,太自私了。 汪女士低下头,说她意识到错了,所以删除了视频。 那么,这对冤家的恩怨纠葛,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汪女士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赵先生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无故阻挠或拒绝。 赵先生作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汪女士探望子女的义务。他不能因为小女友的不高兴,而拒绝汪女士探望孩子。 如果双方在探望方式、时间等方面存在争议,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 调解员怒斥两人,指出汪女士怂恿孩子公开诋毁自己的爸爸,在孩子心里播种仇恨,这种行为不仅自私,而且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调解员的怒斥,实际上是对双方违反法律精神和道德准则行为的批评。 夫妻离异本已伤及孩子,双方却仍为私怨将孩子卷入纷争。 婚姻虽散,亲情难断,如果以孩子为筹码互相攻击,既失体面,更失为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与良知。 信源:小莉帮忙2025-5-22 #夏日生活打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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