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这个检察官火了!”女子被醉汉殴打后还击,却因“互殴”被拘留5天!不料,女子的一

“这个检察官火了!”女子被醉汉殴打后还击,却因“互殴”被拘留5天!不料,女子的一句话让检察官警醒,最终申诉成功:“难道法律不应该保护我们吗,被打了还手就错了吗?”央视锐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山东淄博的张女士,在法律还她一个“正当防卫”的清白之后,竟然说,如果时间倒流,宁愿四年前被醉汉打,也绝不还手。这话就让人很费解了,毕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都发话了,认定她没犯法,不该罚。可为了这个“清白”,她搭进去了整整四年。

这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估计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2020年11月22日,张女士和丈夫在淄博开了家小餐馆,生意还行。那天晚上九点多,店里晃晃悠悠进来了两位,酒气熏天。其中一位姓刘的,拿起桌上一瓶没开的啤酒,就要往桌子角上磕。张女士看着心疼自家桌子,赶紧上去劝,说马上拿开瓶器。

谁知,这刘某不知道是酒精上了头,还是觉得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当场就炸了,对着张女士一通吼,还把酒瓶子往地上一摔。张女士也不是好欺负的,回了几句。这下可好,几句话直接点着了火药桶,刘某挥着拳头就朝着张女士脸上招呼。三拳下去,张女士被打得一晃,撞在旁边的桌子上,疼得不行。出于本能,她顺手抓起个酒瓶,就往刘某头上抡了过去。

接着,两人就厮打在了一起。可对方毕竟是个男的,劲儿大,张女士很快就被摁倒在地。幸亏旁边的食客眼疾手快把两人拉开,不然还不知道会怎么样。那时候,餐馆里已经乱成一团,刘某满脸是血,张女士身上也挂了彩。

民警接到报警很快到了。看了监控,问了话,初步把这事儿定成了“互殴”。结果是,刘某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6天;而张女士因为把对方打成了轻微伤,也被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块。起初,张女士心里挺不是滋味,但想着做生意和气生财,也就认了,希望这事儿赶紧过去。可她万万没想到,麻烦才刚开始。

没过几天,刘某拿着那张写着他“轻微伤”的处罚决定书找上门,狮子大开口,要张女士赔四万块医药费,不然就告她。张女士当然不认这个账,她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而且刘某头上的伤到底是不是她打的,她心里也犯嘀咕。就这样,一场又长又难的维权路开始了。

张女士先是打行政官司,要求法院撤销那份在她看来不公平的处罚决定。然而,打官司比她想的复杂多了。2021年11月,一审法院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了她的请求。张女士不服,上诉。到了2022年3月,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即使这样,张女士也没泄气,又向山东省高院申请再审,结果还是老样子。一次次败诉,张女士心里那股气就是不顺:“凭什么我还手就成了互殴?那种情况下,不还手难道就只能挨打吗?”

就在张女士快要绝望的时候,事情有了转机。一位律师给她出了个主意,让她找检察机关监督。负责案子的检察官在重新看材料的时候,眼睛尖,发现一个可能被忽略的细节:刘某头上的伤口,形状看着不太像是啤酒瓶砸的,反而更像是撞在什么有棱角的东西上留下的。这个发现,让案子有了新的方向。

紧接着,法医的鉴定也出来了,证实了检察官的判断,说刘某头上的伤,比起啤酒瓶这种钝器伤,确实更像是撞在暖气片这类硬物上形成的。回头想想,当时两人扭打的地方,旁边正好就是暖气片。

这么一来,就不能排除刘某是在混乱中自己撞伤了头。既然刘某受伤的直接原因有了大大的问号,那当初认定他头上的伤是张女士用酒瓶打的,这个事实基本就站不住脚了。

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张女士这四年的坚持和奔波,终于等来了正义。2024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了这个案子。这一次,法院采纳了新的证据和观点,认定张女士在面对刘某不法侵害时还手,是为了制止侵害,保护自己,不属于违法,决定撤销之前对她的行政处罚,还退了200块罚款。

拿到这个结果,张女士总算松了口气,哭得稀里哗啦。这事儿也引起了不小的社会关注,中央电视台都报道了,还评论说:“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话,无疑是对张女士维权行动最大的肯定。

回头看整个案子,能出现转机,关键还是检察机关看得仔细,法医鉴定专业,才让刘某伤情的原因不再那么“确定”。试想一下,要是当初没发现那个疑点,要是刘某的伤真能被明确认定是张女士用酒瓶打的,那张女士的维权路恐怕更难走,说不定真要赔钱了事。

这就让我们不得不琢磨,一个普通人,尤其还是个女的,在自己店里碰上醉汉撒野动手,除了忍气吞声、白白挨打,难道就没别的办法保护自己了吗?法律本来就该是惩罚坏人、保护好人,让干坏事的心里发怵,让守法的人挺直腰杆。

可现实中,一个简单的“互殴”认定,却常常让很多受害者在紧要关头不敢还手,因为他们闹不清正当防卫和互殴的界限到底在哪儿,生怕一还手,麻烦更大。网上类似的事儿不少,很多人只能选择“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盼着事情别闹大,或者等着别人来救。

更让人觉得不是滋味的是,就像媒体反复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一样,理想和现实之间,好像总隔着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