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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失焦!儿童护眼产品钻进了“自己设下的迷局”!

(转自:母婴时代)

近年来婴童营养品市场不断发展产品种类也越来越细分化、精细化,如过敏、身高管理、视力保护等婴童各方面的细分化营养需求受到重视,其中护眼营养品更是在“读屏时代”中因用眼需求激增而快速扩张,成为了保护儿童视力炙手可热的产品。

护眼市场快速增长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大部分产品以“普通食品”的名义暗示具有治疗效果,在电商直播中“防蓝光”“逆转近视”的宣传层出不穷,但货架上却难觅带有“蓝帽子”认证的真正具有保护眼睛、提升视力等保健品;成分层面大多以叶黄素为标准配置,但从百元到千元不同价位的产品成分表极为相似;从成分同质化到价格不透明,护眼营养品还处在发展混乱期。

明里暗里“擦边球”?护眼功效争议频现

近年来婴童护眼营养品市场热度持续上升,众多品牌纷纷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将产品与提升视力、预防近视、缓解眼部疲劳等效果紧密联系起来;然而这些宣传仅仅是品牌精心设计的营销策略,背后往往缺乏“蓝帽子”认证的支持以及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撑。

目前市面上大多数产品的宣传聚焦于成分与技术,例如inne蓝光盾宣称其小黄盾“专利小分子叶黄素”和小黑盾“独家BlingLife花青素”集全球护眼精华于一盾,声称该成分能防蓝光、抗氧化、抗疲劳、抗损伤;佳思敏则以阻拦92%蓝光的具体数据强化消费者对其产品的信任;小小伞通过液体有机叶黄素宣称其“1条6mg叶黄素≈3000颗有机蓝莓”“81.79%高效清疲”来吸引顾客。

此类表述看似专业,实则作为食品在功能宣称与保健效果之间模糊边界,利用家长对儿童视力健康的焦虑心理营造产品具有护眼作用的印象。

近些年已经有不少品牌因为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被处罚,例如部分企业因宣称“缓解眼部疲劳”“治愈眼疾”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被处罚,罚款金额从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尽管监管部门明确禁止使用误导性表述,但仍有企业试图通过包装成分、强调技术等方式规避规定,变相传递功效承诺。

如某公司发布的“蓝莓叶黄素脂压片糖果”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被责令其消除影响并罚款27200元;某公司在某平台的“五分眼选”店铺销售的“亮眼健康蓝莓叶黄素酯凝胶糖果”广告中,使用了含有“三大护眼要素、缓解视疲劳症状”等字样的图片和文字暗示了该食品具有保健品功效,被处以60000元罚款。

现在儿童护眼营养品的功效争议仍在持续,庞大的市场需求促使部分企业为抢占份额在宣传中游走于合规与违规的边缘,如何在满足市场需求与遵守宣传规范之间找到平衡,既是企业需要直面的课题也考验着行业整体自律与长远发展意识。

护眼食品“伪装”保健品?边界模糊何去何从

在儿童护眼产品市场中不少商家通过各类宣传塑造产品的护眼功效,然而深入观察不难发现,这些产品在资质与定位上存在明显的边界模糊现象,市面上存在大量宣称具有护眼作用的产品但鲜见保健食品特有的“小蓝帽”标识,意味着相关产品仅仅是普通食品甚至是糖果,与真正的保健食品有很大差异。

根据规定普通食品并不允许进行功效宣称,且在《2023年版保健功能目录》中眼部保健功能仅限于“缓解视觉疲劳”,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批后才可宣传,但实际市场中众多主打“护眼”的软糖或压片糖果,其产品类别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中多标注为“糖果制品”,并未取得保健食品的蓝帽认证,本质上属于普通食品。

这种定位模糊的现象使得部分企业得以在宣传中游走于合规边缘,例如一些产品虽以叶黄素、蓝莓提取物等成分作为卖点,却未明确区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的功能界限,根据相关规定普通食品不得宣称具有保健功能且更不能宣传治疗功效,但部分商家通过强调成分的护眼作用,暗示产品对视力改善、近视预防等具有效果,此类表述已超出普通食品的合规宣传范围。

而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在监管标准上存在本质区别,保健食品需经过严格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审查,获得保健品注册认证或备案后方可宣称特定效果,且其功能声称需与审批内容一致;而普通食品仅能标注原料成分及基础营养信息,禁止涉及任何保健或医疗功效的表述,当前市场上大量护眼产品以普通食品身份销售,却在宣传中暗含保健功能,客观上造成了对产品属性的认知混淆。

现在多数婴童护眼产品以普通食品形态存在,却试图通过成分宣传护眼功效,这种“边界模糊”现象反映出部分企业对法规的规避与市场定位的投机,而且这种现象不止存在于儿童护眼产品中,整个儿童营养品市场乃至成人营养品行业中也均存在这类问题。

配方雷同?突围指望待开发原料

当前市面上多数护眼产品的配方设计高度集中于叶黄素/叶黄素酯、花青素、蓝莓提取物、虾青素、玉米黄质、欧洲越橘等成分,尽管这些营养素因抗氧化、蓝光过滤等功能被广泛认可,但其在产品配方中的高频重复使用,导致不同品牌间的差异化优势难以凸显,行业处于创新难的局面,核心功效成分的同质化问题正逐渐显现。

以叶黄素为代表的类胡萝卜素是大家比较熟知和常用的护眼成分,然而随着护眼市场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产品将叶黄素作为其主要成分,使得产品差异化越来越困难,除了叶黄素之外,花青素、蓝莓提取物等成分也被广泛使用。

近年来,后生元、复配原料、新型水果类成分等逐渐进入研发视野,为护眼产品的更多样化的原料成分应用升级提供了新思路,在2021年日本推出一款经过热处理的副干酪乳杆菌KW3110后生元名为Eyemuse的支持眼健康的原料;2024年3月1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海岸松树皮提取物等原料公开征求意见,证实其是可以用于眼睛健康的;2023年获批的新食品原料蓝莓花色苷,因其独特的分子结构和生物活性,被证实与叶黄素、玉米黄质具有协同护眼效果。

如欧洲保健品品牌Supersmart宣称采用后生元Eyemuse,推出VisionpostbioEyemuse,针对整体眼睛健康;营养补充剂品牌Fortifeye宣称采用海岸松树皮提取物和越橘的特定混合物推出的创新产品EyePressureandNeuroCognitiveSupport,针对眼压管理和认知功能增强;汤臣倍健宣称采用蓝莓花色苷+叶黄素等推出升级蓝莓叶黄素营养咀嚼片,宣称防蓝光、促视紫红质再生、改善暗环境适应力等。

儿童护眼产品的原料发展要打破传统成分依赖、开拓多元化原料,随着越来越多新型原料研发成果面世,护眼产品的配方创新有望迎来新突破,在视力健康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不断挖掘新型原料的科学价值才可能为儿童眼健康领域注入持久的创新活力,推动行业从成分趋同走向差异化竞争的良性发展轨道。

叶黄素酯滥用?

作为2008年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叶黄素酯被广泛应用于各类食品配方,但法规对其适用范围的明确限制,部分儿童护眼产品的实际添加情况形成了值得关注的对照。

根据《卫生部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年第12号),叶黄素酯的合法使用范围涵盖焙烤食品、乳制品、饮料、糖果等类别,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一般婴幼儿指3岁以下儿童,但在儿童护眼产品的成分表中,叶黄素酯的出现频率却与日俱增,这就需要避免添加了这一成分的产品给3岁以下的婴幼儿食用。

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儿童护眼产品明确将适用范围限定为“3岁以上儿童”,例如可维斯、澳佳宝、元莱、欧奇密码等品牌的叶黄素酯类产品,通过清晰的年龄分段,确保产品使用符合法规对婴幼儿食品的禁用要求;这类标注不仅体现了企业对法规的遵循,也为产品的精准定位提供了依据。但仍有部分产品在宣传中仅以“儿童适用”模糊表述,未对3岁以下婴幼儿与较大龄儿童进行明确区分,客观上存在突破法规边界的潜在风险。

近年来将叶黄素酯添加到儿童护眼产品的做法有一些争议,作为一种对视网膜健康有益的天然成分,在儿童产品的实际应用中,须谨慎权衡其功效与合规性,我国食品安全法规明确禁止在3岁以下婴幼儿食品中添加叶黄素酯,并对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原料使用、含量标准等方面设有严格限制,品牌在开发儿童护眼产品时,既要充分发挥叶黄素酯的护眼价值,更要确保产品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误用或超范围使用带来安全风险。

价格两极分化

随着家长对儿童视力保护越来越重视,儿童护眼营养品市场快速增长,无论是国际品牌还是国内品牌都在积极推出护眼产品,但产品价格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态势,进口品牌与国产品牌、高端款与平价款之间的价差悬殊。

如德国EliteNutrition益力德儿童护眼片60颗售价216元,新加坡Mettz儿童护眼片60颗售价208元,美国优克利儿童叶黄素咀嚼片60颗售价94元,英国kingslac可维思护眼叶黄素软糖30颗售价59.9元;国产品牌元莱健康叶黄素酯咀嚼片60粒售价173元,安可视DHA儿童专利叶黄素软糖30粒售价74元,澳特力叶黄素软糖40粒售价78元。

高价产品多宣称采用进口原料或专利技术,但部分低价产品同样标注“高含量叶黄素”等卖点,例如德国呐兔儿童叶黄素软糖宣称全球十大专利权威认证,“双专利微囊叶黄素、360度防蓝光”;Brieye珍悦目儿童DHA叶黄素凝胶宣称双重专利高剂量抵御蓝光,原装进口0添加;这类产品通过强调原料的稀缺性、研发的技术壁垒,构建高端化形象,吸引对品质有较高要求的消费群体。

反观一些相对平价的产品,如赞活蓝莓叶黄素酯星星软糖60粒售价73元,仍标注每粒含10mg叶黄素酯;诺特兰德蓝莓叶黄素酯软糖30粒售价23元,强调精选优质蓝莓与高含量成分;这些产品尽管在专利技术和进口支持上不占优势,但它们以高性价比满足基本护眼需求。

产品价格也受到品牌定位差异影响,部分高价进口产品虽然宣称在原料纯度、生产工艺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其中溢价成分占比也比较高;说到底护眼营养品价格有高有低主要是因为行业里没有统一的标准,市场也分了不同的层次,不过不同产品各有利弊,高端护眼营养品依赖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建立高端形象;而平价护眼营养品以价格优势占领市场,注重性价比宣传。

国际市场中对含量要求不同

在儿童护眼营养品的成分安全与剂量规范上,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叶黄素摄入量的标准界定存在显著差异,如澳大利亚及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将1-3岁幼儿的叶黄素每日可接受摄入量设定为2mg/kg体重/天,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则规定每日不超过1mg/kg,而美国FDA基于临床数据提出20mg/天的安全阈值,中国2013版《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建议6-10mg/日。

国内外对儿童叶黄素摄入量标准不同是跨境产品流通的难题,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反映出对儿童摄入安全性的不同考量维度,如按照澳洲标准,15kg体重的幼儿日摄入上限为30mg,而欧洲同等条件下仅允许15mg,两者相差达一倍,这种差异直接导致在澳洲合规的儿童叶黄素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时须调整配方或标注警示语。

在分析和比较不同国家的安全标准时,美国的安全阈值与中国参考值之间存在明显的错位,这种错位不仅体现在数值上的差异,更深层次地反映了两国在安全观念、风险评估方法等方面不同,像美国FDA通过临床观察将20mg/日设定为无显著不良反应的阈值,但未明确推荐摄入量;中国虽提出6-10mg/日的建议值,却未区分年龄与体重差异,所以一些美国跨境购或代购产品虽然符合美国安全标准,但超出国内建议值。

各国目标人群在年龄、代谢及日常饮食上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澳洲为幼儿设计了按体重计算剂量的标准,以避免代谢弱导致的过量风险;欧洲采用低剂量标准,考虑到居民通过饮食已摄入叶黄素补充剂需安全叠加;美国因蔬菜摄入不足依赖高剂量补充剂,FDA标准满足了本土需求;中国建议日常摄入6-10mg,基于国人从食物中摄入5-8mg的现状,强调膳食补充而非替代。

在国际市场中叶黄素的添加含量要求受当地法规、科学研究和市场实践共同影响,企业需根据不同市场的限制调整产品配方,同时关注新兴技术和临床数据支持以应对多样化需求。

儿童护眼市场群龙无首

近年来随着家长护眼意识提升儿童护眼营养品市场快速扩容,叶黄素、蓝莓提取物等成分的产品层出不穷,德国双心、汤臣倍健等中外品牌分据市场,但行业整体呈现“多强并存、缺乏绝对领跑者”的局面,行业竞争仍处于分散化、同质化的阶段。

现在市场上的大多数产品在技术层面尚未实现重大突破,产品创新力的缺乏使得它们难以构建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尽管叶黄素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但关于其护眼功效的验证研究仍然不够充分;由于配方相似导致产品效果差异也不明显,而一些企业虽然尝试引入新成分和技术,但缺乏足够的临床数据支持难以建立优势。

部分品牌试图通过临床验证、宣称联合医生联合研发、地域背书等方式建立信任,如inne因你视立棒宣称与南京同仁医院合作的6个月临床验证显示叶黄素和花青素复配成分能减缓儿童眼轴增长;澳特力则宣称“崔玉涛团队亲研”,借助专家IP增强消费者信任;进口品牌如佳思敏宣称“澳洲老品牌”的地域背书加深认知。

由于缺乏头部品牌主导,渠道布局呈现分散化特征,传统电商平台如淘宝、抖音、京东等是主要销售阵地,品牌依赖流量投放和用户评价争夺市场;在线下渠道中,药店依赖店员推荐、母婴店依赖区域代理、眼科诊所渠道门槛高,导致渠道资源分散。

观察市场上现有品牌发现大多数品牌的历史都不长,而且儿童群体虽然一直对护眼存在需求,但针对性的护眼产品真正细分出来且迎来众多品牌入局还是近些年的事,行业还没有充分发展,目前还处在技术研发、专利布局及渠道体系均未建立有效壁垒、导致同质化竞争加剧阶段,市场还需要持续投入研发、打造独特护眼配方并通过严格临床研究、获取权威认证等。

行业思考:现在儿童护眼营养品仍处混乱发展期,行业内的企业和品牌需要共同思考如何打破低水平竞争、构建差异化壁垒,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推出具有独特功效和差异化优势的产品是提升品牌竞争力的关键;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建设、推动统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是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