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这个因谐音“我爱你”而充满浪漫色彩的日子,博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热闹非凡,长队如龙。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全国通办”政策的推行,更是让多地在这一天迎来登记高峰。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也反映出社会对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视。然而,在婚姻登记热度攀升的同时,我国仍面临低生育率的挑战。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从政策支持、宣传引导、社会协同等多方面发力,营造鼓励生育的良好氛围。
政策激励,降低生育成本
生育成本高是影响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首先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可发放育儿补贴、产检补贴、生育津贴,延长产假、育儿假、陪产假等。如:济南市对二、三孩家庭每月每孩补贴600元。同时要优化公共服务,扩大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面,推动教育、医疗资源均衡分配,缓解“养娃难”问题。例如,部分城市已试点“三孩家庭购房优惠”“多孩家庭优先入学”等政策,这些举措值得推广。只有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家庭,才能提升生育意愿。
宣传引导,转变婚育观念
当前,部分年轻人受经济压力、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对婚育持观望态度。对此,应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媒体、社区、学校教育等渠道,广泛宣传新时代人口国情,加强人口高质量发展理论,生育政策及经济、假期、服务、文化等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优化生育政策知晓水平提高。通过高频次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引导树立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社会协同,营造友好环境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企业应落实生育保障制度,为员工提供弹性工作制、母婴室等便利条件;社区可组织亲子活动、育儿分享会,增强家庭归属感;医疗机构应优化孕产服务,提供心理疏导,降低孕产妇焦虑。此外,还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母婴产业,推动婴幼儿用品、教育等服务提质降价,让生育无后顾之忧。
生育不仅是家庭的选择,也关乎国家长远发展。从政策支持到观念引导,从公共服务到社会协同,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构建一个“敢生、能养、善育”的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我们携手努力,为每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创造更温暖、更包容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