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王某,做生意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他就问老朋友刘某借了300万,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好半年后还款。 半年后,王某并没按协议约定的去还钱,刘某就拿着协议来找王某,结果被告知王某已经破产了。 刘某很郁闷,这可怎么办?因为他和王某是40多年的老朋友,他相信老朋友,才把这么多钱借给他的。 两个月后,王某突发心梗去世了,这下刘某更闹心了。 后来,刘某拨通了王某妻子的电话,只能问她要钱了。可王某妻子说,她和王某前几年就已经离婚了,那时王某还没问刘某借钱呢!所以这300万跟她没关系,不是他们夫妻共同债务。 刘某想到王某的儿子小王,听说他继承了父亲的一套房子和一些钱。可刘某找到小王后,小王拒绝还钱,说谁借的,就由谁还,他又没问刘某借钱。 刘某找了小王好多次,小王始终不肯还钱,还嚣张地说:“我爸借的钱,凭什么找我要?有本事去墓园找他。” 刘某没办法,只能把小王告上法庭了,既然小王继承了遗产,那就得承担债务的。 小王不想还钱,说他只继承了一套价值70余万元的房子,还有父亲银行账户里的3.6万元,其他没有遗产了。现在,既然王某要他还钱,那他放弃继承财产,也不承担债务。 法院经过审理后,宣判小王在管理老王遗产的范围内,协助向原告刘某偿还错款本金300万。 《民法典》规定:在债务人有遗产的情况下,即使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遗产,法院仍然可以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由遗产管理人对债务人的遗产进行管理,并积极协助债权人实现债权。 所以该是要自己承担的责任,还得要自己承担,不能随便推卸责任的。借钱的人,要按时还钱,有借有还,才能再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