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的陈某,3年前开了一家名为“电厂二板面”的面店,他大碗板面卖10元,小碗板面卖9元,生意一直很好。 可现在,隔壁也开了一家名为“电厂二板面”的面店,他们大碗板面卖4.8元,小碗板面卖3.8元。这样一来,客户自然都跑到隔壁这家吃面了,陈某的店里就没生意了。 陈某打听后,得知隔壁这家店的老板,竟然是“电厂二”品牌的地区总代理朱某。陈某想起朱某曾到他的店里来打听过,问生意怎么样?每碗面卖多少钱?每天客人有多少…… 当时,陈某以为是总代理来调查市场,了解一下加盟商的实际情况,就如实说了。朱某还鼓励陈某要好好干,争取多开几家分店。 可哪知道没过几天,隔壁店面就开始装修了,陈某打听了一下,人家说是开别的餐饮店。 后来,门头竟然装修得跟陈某的门头一样,也是“电厂二板面”,但它标注的是“济南代理商直营店”,而陈某的店标注的是“合作加盟店”。 陈某很生气,再打听了一下,才得知这家店的老板就是总代理朱某。更让陈某生气的是,朱某竟然卖得价格那么低,这分明是在挤兑他,让他开不下去,要撵他走。 陈某就去找朱某理论,可朱某很蛮横,说自己是总代理,拿货价格便宜,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这是她的自由,陈某管不着。 陈某很郁闷,这样下去自己的店肯定只能关门的。思来想去后,他去找了记者,要曝光朱某的恶意竞争。 可记者来找朱某后,朱某依然很强硬,说自己是合法经营,定价是自己的自由,别人管不着。 陈某越想越生气,后来干脆把朱某告上法庭了,就告她恶意竞争。 现在,“电厂二”品牌方也起诉朱某了,因为朱某挂了“电厂二”的牌子卖板面,但实际上并没有用“电厂二”的秘方和卤子,这就如同挂羊皮卖狗肉一样,会损害“电厂二”这个品牌的。 做生意要有诚信,总代理和加盟商之间也是一种合作关系,不能看对方挣钱,就去跟对方抢生意。恶意竞争,不会有好结果的,这样做生意的总代理,也做不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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