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高位截瘫,被男医生追求。三个月后,女子怀孕,两人结婚 。婚后,对方让女子帮忙贷款300万做生意,女子拒绝,遭到对方抛弃,孩子的抚养费也一直赖着不给。
据帮女郎5月21日报道,李尚尚容貌漂亮,说话温文尔雅。一次意外,导致她腿部高位截瘫 。
李尚尚一度绝望到不想活,但看着年迈的父母为了照顾自己日夜难眠,原本满头黑发一夜变白,她不忍心丢下父母,便坚强地活了下来。
她积极乐观的态度吸引了一位男士。这位男士自称是医生,收入和地位都很高,称能给李尚尚带来美好生活 。
李尚尚还沉浸在绝望中,看到如此优秀的男子接近自己、把自己当成最美的女孩,便对未来有了美好的憧憬。
一来二去,李尚尚依赖上了男子,男子的甜言蜜语也让李尚尚觉得自己是男子口中的女王、最美的女孩 。
交往三个月后,男子找到李尚尚的母亲,称李尚尚怀孕了,他要娶李尚尚为妻,希望李尚尚母亲同意。
李尚尚的母亲虽希望女儿幸福,却预感事有蹊跷:男子怎么能在这么短时间内让女儿怀孕?怎么能在没见过女方父母的情况下就与女儿发生关系?
当母亲还在怀疑对方动机时,男子称李尚尚已怀孕,不嫁也不行了,希望母亲成全。
李尚尚母亲无奈,分不清男子是真心还是假意,但木已成舟,只能听天由命 。
婚后第二天,男子居然爆出惊人秘密:有个女的告他强奸。这让李尚尚如遭晴天霹雳,她不明白,曾把自己捧在手心的男子为何如此对待自己,若不喜欢,大可另娶,为何要背叛。
后来,男子声称要做生意,找李尚尚要钱。李尚尚都这样了,哪还有钱给他,男子便提议让李尚尚以自己的身份贷款300万 。
李尚尚对男子已不抱希望,拒绝了他的请求。此后,男子在李尚尚怀孕期间,因李尚尚不给他钱,直接将李尚尚赶出家门,李尚尚只能拖着沉重的身体向父母求救。
父母多次将女儿接回家,劝她放弃男子,称事已至此,留下孩子,别再想那个不负责任的丈夫了 。 可李尚尚还想给男子机会,只要男子低头认错来接她,她就会高兴地回去。即便回去后依旧吵架,李尚尚还是没放弃对男子的爱。
但男子早已放弃李尚尚。他接触、让李尚尚怀孕并结婚都是有预谋的,就是为了让李尚尚贷款,供他过好日子 。
他知道贷款与自己无关,打算事后过富足生活,不再见李尚尚和孩子。孩子对他来说,只是谋取钱财的工具,他从未将孩子当作自己的骨肉。
后来李尚尚得知,男子当初给的十万零五千元彩礼,是一张空卡 。因信任男子,她一直未动这笔钱,也没怀疑其真实性。
李尚尚在无数次失望后,痛哭流涕,搬回自己家 。但生孩子时,她还是希望孩子有个健全的家庭,便通知了男子。
男子不仅没安慰李尚尚,第二天就提出离婚,还恶语相向:“如果不和你离婚,我誓不为人” 。
李尚尚自信再次受挫,但明白不能再卑微挽留。她意识到,曾经那个把自己捧在手心的男子只是幻想,对方本就带着目的,那些话都是谎言。
李尚尚认清现实后,果断与男子离婚 。她不懦弱,坚持要求男子支付孩子抚养费。但男子一直赖着不给。直到这时,李尚尚才发现,男子的身份地位都是伪装的,他就是为了骗自己贷款300万 。
李尚尚庆幸自己虽一开始没认清男子,但现在已放下。不过对于孩子抚养费,她坚决要求男子承担,因为这是男子欠孩子和她的。
1、医生追求李尚尚后将其抛弃,从法律角度如何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如果医生在李尚尚无过错情况下将其抛弃,且李尚尚生活困难需要扶养,医生的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相互扶养义务,李尚尚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医生履行扶养义务或给予相应补偿。若存在家暴等行为,李尚尚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维护自身权益。
2、医生追求李尚尚过程中,让李尚尚贷款,法律上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李尚尚以自己名义贷款,医生并非共同借款人或没有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且贷款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等夫妻共同事项,那么该贷款一般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李尚尚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还款要求。
若医生存在欺骗李尚尚贷款等欺诈行为,李尚尚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追究医生责任。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帮女郎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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