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王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美力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两股东均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股东基本情况
长江资本持有美力科技股份5,689,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957%;王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38%。两股东此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减持计划详情
长江资本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89,9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95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2,110,746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4,221,493股。
王光明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13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2,110,746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4,221,493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长江资本曾承诺自美力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等,且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等。王光明先生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等,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对股份转让也有相应限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截至公告披露日,两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承诺。
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及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无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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