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目标,依据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77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普蕊斯总股本将由79,502,540股变更为79,004,770股,注册资本也将由79,502,540元变更为79,004,770元。
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按以下要求进行:
申报主体
所需文件
债权人为法人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申报登记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23层,联系人是赖小龙,联系电话021-60755800,邮箱IR@smo-clinplus.com,邮编20000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且需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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