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男子先后借给朋友30万元,可是几年过去了,朋友一直没有还钱,甚至男子几次讨要都被拒。后朋友妻子联系到男子,表示近期会把钱还给他,不过想看一下借条,男子同意了。没想到对方拿到借条后,却把借条撕了,然后扔进了河里。男子无奈起诉至法院,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据海报新闻5月17日报道,朱某是张先生从小到大的铁哥们,两人的感情那是好得没话说,特别是张先生,只要朱某开口,他总会想方设法帮助对方。 正因为如此,朱某每次遇到困难,第一时间想到的总是张先生这个朋友。 所以,在2017年和2019年的时候,当朱某资金周转不开时,他就找到张先生借钱,当然,张先生也是想都没想就爽快地答应了,朱某前前后后一共向张先生借了有30万元。 由于张先生给的都是现金,所以当时朱某就出具了一张借条,并承诺等以后有了钱马上就还。 可是到了约定还款的日期,朱某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张先生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后来他手头有点紧,就向朱某讨要,但每次朱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到了2023年4月份,还是一分钱都没有还。 张先生正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有一天,朱某的妻子打来电话,说是近期就可以把钱还给张先生了,不过她说她想看一下借条,因为朱某借钱的时候没有跟她说。 张先生觉得人家妻子想看一下借条这很正常,于是也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双方相约在河边见面。 张先生在河边见到了朱某夫妻俩,他从包里拿出借条递给了对方,不料对方接过借条后,只是看了一下日期,就趁其不备把借条撕得粉碎,然后随手扔进了河里。 张先生惊呆了,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的铁哥们,为了赖账,居然干出这么荒唐的事来,看来这份兄弟情份到此也就结束了。 这时,朱某夫妻俩的脸上却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这下连证据都没有了,看你以后还怎么跟自己要钱! 望着对方扬长而去的背影,再看看漂浮在河面上的碎纸片,张先生心寒到了极点,他突然意识到,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把钱要回来。 于是,张先生赶紧拿出手机拍了视频,并想办法把碎纸片捞了上来,可不管他怎么拼凑,借条始终无法复原,而且上面的字迹也已经模糊不清。 张先生没办法,只好报了警,面对民警的询问,朱某夫妻俩矢口否认自己曾经向张先生借过钱,在他们看来,借条已经撕毁,而且当时拿的是现金,只要自己不承认,谁也证明不了自己借过钱。 无奈之下,张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朱某全额返还30万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聊天记录,借条撕毁后拍的视频等证据。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朱某向张先生借款30万元的事实具有高度盖然性,最后判决朱某返还张先生30万元。 朱某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但二审仍被驳回。 1、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从张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他曾多次要求朱某尽早还钱,再结合借条被撕毁后张先生所拍的视频,一审法院认为,朱某向张先生借款30万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应当认定借款事实存在,故判定朱某向张先生返还借款30万元。 2、判决生效后,如果朱某拒不执行,还会受到哪些处罚? 如果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执行,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等账户资金,还可查封、扣押、拍卖被其房产、车辆等财产,也可扣留其工资、租金等收入,不过会保留其必要生活费。 如果以上措施都无法全部执行完毕,那么,朱某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会被禁止高消费,以及限制贷款等。 如果朱某恶意逃避执行,如转移财产、隐匿资产等,还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313条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倘若朱某始终拒不返还,很有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信源:海报新闻-202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