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于2025年5月16日发布回购股份报告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张定武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2.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3,87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2,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2.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22,581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6%。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2025年4月28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70,198,323.77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720,298,939.40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35,525,549.37元,流动资产为1,418,287,932.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942,100,320.13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98%。假设按照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1.12%,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比重均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公告日,除了持有本公司股份4,596,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1%)的股东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以外,公司未收到其他前述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收到该类计划,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出席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将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承诺函》,将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除上述专项贷款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余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资金储备及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如在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方案的,公司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2.0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83,87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4%;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2.0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22,58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假设本次回购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则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
42,661,687
47.40%
42,984,268
47.76%
43,145,557
47.94%
无限售条件股
47,338,313
52.60%
47,015,732
52.24%
46,854,443
52.06%
合计股份数量
90,000,000
100.00%
90,000,000
100.00%
90,000,000
100.00%
注:1、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本结构情况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以2025年4月25日为权益登记日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回购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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