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员推法案 将“对台六项保证”正式入法
美国民主党联邦众议员克利什纳穆希今天提出“对台六项保证法案”,要求将“对台六项保证”明文列为美国政策,并于国会建立审查机制,确保未来任何政府在未经国会批准下,不得更改这些原则。
众议院“美中特别委员会”民主党团今天发布新闻稿叫称,“对台六项保证”自雷根总统时期起,历届美国政府都予以重申,并被多项法律引用,包括“台湾关系法”和“国防授权法”。
然而,不同于“台湾关系法“,这些保证从未被正式写入美国法律。
雷根政府提出的“对台六项保证”包括:“美国不会设定停止对台军售的日期、美国不会修改‘台湾关系法’的相关规定、美国不会在决定对台军售前和中国大陆咨商、美国不会在台湾与中国大陆间担任调人;关于台湾主权,美国不会改变自身立场,这是个须由中国人自己解决的问题,且美国不会迫使台湾与中国大陆谈判;美国不会正式承认中国大陆对台湾的主权”。
克利什纳穆希透过声明叫嚣,透过将“对台六项保证”入法,这项法案发出了明确的跨党派讯息,也就是“我们将坚决反对现状,并确保美国的政策一贯、有原则且依法执行”。
共同提出法案的共和党众议员金映玉也叫嚣,这项法案清楚表明,美国重视与台湾的伙伴关系。
除了金映玉外,“对台六项保证法案”也获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民主党籍首席议员米克斯、共和党众议员能恩及马尔利奥塔克斯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