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女子2018年办理58元的无限流量套餐,几年后,同等套餐涨价不少,移动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女子,让她更换套餐。女子不愿意更换,却被客服人员吐槽:穷X才用无限流量。女子受不了这样的骚扰和侮辱,找记者帮忙,在记者的介入下,移动客服表示:将会反馈核实处理。
5月14日,据大风新闻报道,李女士给记者反映,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她更换流量套餐,她实在是不堪其扰。
李女士的手机套餐非常不错,每个月只要59元,就可以使用无限流量。在这个离不开手机的年代,无限流量确实很省心,李女士对这个套餐一直很满足。
可谁知,李女士最近总是接到移动公司的电话,内容大多数都是让她尽快更换套餐,不要使用无限流量套餐。
用的好好的套餐为什么要更换呢?而且李女士也了解过,现在的套餐都涨价了不少,能满足使用需求的套餐,至少都要100多。
据李女士透露,她的这个套餐是2018年办理的,那时候59元的套餐并不算便宜,当时就是为了流量才办的这个套餐。
前后一对比,李女士也不傻,她自然不愿意更换套餐,于是一次次的拒绝客服人员的电话。
客服人员开始还算耐心,后来渐渐的不耐烦,甚至直接辱骂她:穷X才用无限流量。
李女士受不了客服这样无休止的搅扰,更咽不下这口气,只能寻求记者的帮忙。
从李女士提供的音频可以听出来,工作人员所在的环境比较嘈杂,而且有明显的回音。
录音中,其中一个女子吐槽道:傻X吧,对,她说我是无限量的,你能无限量吗?
随后,又有女声说道:傻X才用无限量的,穷X才用无限量的。你用吗?我才不用哦。
既然花钱买了流量套餐,为什么就不能有点契约精神?想涨费用也不能采用这样的手段吧?
记者多次拨打移动公司语音信箱的留言电话,结果却被提醒电话关机。
但李女士很肯定的表示,移动公司天天用这个号码联系她,让她换套餐,她能肯定就是移动公司的电话。
李女士拒接电话后,就收到了语音信箱的提示,听到了这些具有侮辱性的话语。
5月14日,记者联系到移动公司的客服人员。面对记者的询问,客服这才表示,会将该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
不得不说,运营商打着降费提速的旗号,却还能作出这样的事,这不就是赤裸裸的违约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李女士2018年办理的59元无限流量套餐是她自主选择的服务,套餐内容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
移动公司单方面要求用户更换套餐并辱骂用户的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更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
至于移动公司由反复骚扰,甚至以辱骂方式强迫李女士接受新套餐,已构成对她自主选择权的侵害,李女士有权拒绝不合理要求,并可要求运营商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李女士的无限流量套餐系移动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其内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如果移动公司单方面变更合同,或通过辱骂方式强迫用户接受变更,可能构成对格式条款的滥用,相关条款也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
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可以要求运营商继续履行原合同。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移动公司客服人员在通话中辱骂李女士为“穷X”“傻X”,已构成对李女士名誉权的侵害。
运营商作为服务提供者,其员工的行为代表公司意志。客服人员辱骂用户的行为不仅违反职业道德,更涉嫌侵犯用户人格权。
因此,李女士有权要求移动公司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如果移动公司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李女士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女士的遭遇也提醒我们,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信服务行业的监管,规范运营商行为,更好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大风新闻—20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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