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纹身一律开除”。2021 年,湖南一名 15 岁女生入学后,胳膊上的纹身被老师发现,老师当场就要开除她,还直言就算洗掉也不收,没想到女生转头就把学校告了,索要 15 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则坚称不会让步 。
很多网友热议:女同事长得很漂亮,因为有纹身,几十年换了三十个男友,最后都没嫁成,今年都49了,还没嫁出去,他父母过世时都s不瞑目。
倘若有一天你的闺女或者儿子领着她(他)的对象来家你看到他(她)身上有纹身(为了遮疤痕小面积的除外)你能接受吗?我是接受不了
纹身不一定是坏人,但好人一定不纹身,入学前学校早上就规定不收纹身的学生,学校也没有错,按规矩行事学校不应该赔钱。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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