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云南乾六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云南)自贸区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城蓝宝石晶体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审查意见显示,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全部建成后,年产300千克级人工蓝宝石晶体760吨,年产569万毫米大尺寸蓝宝石晶棒。项目总投资114766万元。项目投产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12658.09吨标准煤、等价值为33782.37吨标准煤。
项目用地为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城42幢,建筑面积8619.2平方米,占地面积2873.40平方米,一楼2800平方米作为一期晶体生产和研发,二楼2800平方米作为晶体加工和仓储,三楼300平方米办公,剩余面积用于二期晶体生产。
项目第一期建设投资55936万元,购置72台晶体生长设备、建设两条晶体加工生产线及购置相应辅助设备,建设周期为2025年6月到2025年10月,建成后实现年产300千克级人工蓝宝石晶体350吨及后续晶体加工。第二期建设投资58830万元,购置84台晶体生长设备、建设两条晶体加工生产线,建设周期为2026年6月到2026年10月,建成后实现年产300千克级人工蓝宝石晶体410吨及后续晶体加工。
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如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昆明市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