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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四川,女子遛狗过马路不栓绳,下一秒小狗被轿车从身上碾过。 网友甲:

10月11日四川,女子遛狗过马路不栓绳,下一秒小狗被轿车从身上碾过。 网友甲:司机大哥以为是小孩子,结果跑下来一看,表情从惊慌失措到无语!建议养狗人赔偿司机精神损失费! 网友乙:千万不要赔钱,法律法规规定,只要狗没绳子的,一概都是主人的问题。 网友丙:这种情况下,实在是让人痛心!难道生命就如此玩笑嘛?我只想对司机说:注意安全!另外,对狗主人说:活该!! 对此有专业人士表示,如果狗没有绳子拴着的,且撞狗的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法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如果狗没拴绳子,车辆违法行驶,那么都有责任,须有交警部门对责任大小具体认定,调解处理。 当然,在道德角度车主也不能强势冷漠对待,给予狗主人一定的安慰也是必要的。 在有狗证但没系狗绳,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根据《犬只管理办法》规定小型犬只可以上街,但要求狗主人要使用牵引绳牵着走。如果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撞上了未系狗绳的狗,车主有权拒绝赔付。 有的人可能撞死狗之后,看到狗没系狗绳就觉得不用赔偿就跑了。事实上,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如果路上撞死的是宠物狗,属于直接造成个人财产损失,构成交通事故。 @自在杂七杂八说 我认为此次事件是狗主人的全责,自己的狗没有栓绳子,导致被压,司机也应该慢行观察,你们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