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三安光电公告,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将其持有的三安光电8800.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用途为质押贷款,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27%,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6%;大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安光电6800.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用途为质押贷款,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6.56%,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6%,具体如下表: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万股)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三安电子是8800.0020250509203003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7.271.76质押贷款三安集团否6800.0020250509203003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6.561.36质押贷款合计-15600.00----3.13-
三安电子持有三安光电12.14亿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33%,本次股票质押后,三安电子累计质押三安光电股份6.06亿股,占其持股比例的49.90%。三安集团持有三安光电2.57亿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14%,本次股票质押后,三安集团累计质押三安光电股份1.28亿股,占其持股比例的49.95%。
股东名称未解押股权质押数量(万股)持股总数(万股)质押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质押占总股本比例(%)三安电子60575.00121382.3349.9012.14三安集团12820.0025663.3549.952.57
截止本公告日前,三安电子已经累计质押6.03亿股,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股价为13.60元/股,其质押预警线(预估)为11.42元/股,质押平仓线(预估)为9.99元/股。公司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12.58元/股,较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股价涨跌幅为-7.49%;截止本公告日前,三安集团已经累计质押1.28亿股,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股价为7.74元/股,其质押预警线(预估)为6.50元/股,质押平仓线(预估)为5.69元/股。公司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12.58元/股,较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股价涨跌幅为62.45%。
股东名称本次公告前已质押股份(万股)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价最新收盘价较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价涨跌幅(%)是否触发预警线/平仓线三安电子60275.0013.6012.58-7.49否三安集团12820.007.7412.5862.45否
截止2025年5月10日,三安光电整体质押股份为7.34亿股,整体质押占总股本之比为14.71%,累计质押市值90.86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7.31亿股,其质押占其持股比例为49.71%。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价预警线(预估)为10.38元/股,平仓线(预估)为9.08元/股。截止2025年5月10日,公司股价为12.38元/股,较质押预警线涨跌幅为19.26%,较质押平仓线涨跌幅为36.30%。
鹰眼预警评级模型,基于股价、质押率及质押比例等因子,对上市公司质押风险进行动态监测,三安光电触发“正常”类评级,具体评级标准如下表:
鹰眼评级因子正常风险高风险核心股东是否触发预警线及平仓线低于预警线预警线(预估)平仓线(预估)公司整体质押比例=50%核心股东质押比例=80%
评级分类方法:将质押股票分类为“正常”、“风险”、“高风险”三类级别,其中,“风险”级别主要为股价触发预警线或核心股东质押比例50%至80%或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30%至50%;“高风险”级别主要为股价触发平仓线或核心股东质押比例大于或等于80%或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大于或等于50%。
注1:核心股东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注2:质押预警价=根据质押起始日前复权收盘价*所选质押率*(1+所选融资成本)*所选预警线进行估算;质押平仓价=根据质押起始日前复权收盘价*所选质押率*(1+所选融资成本)*所选平仓线进行估算。为简化估算,我们将质押率设置为50%,预警线和平仓线分别设置为160%、140%,融资成本利率设置为5%等进行估算
声明:本报告数据由第三方数据服务商提供,基于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鹰眼预警系统自动生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因此本报告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我们不对本报告内容在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等方面作出任何形式的确认或担保。任何仅依照本报告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而做出的决定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