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深圳一六旬退休夫妻平均月收入12000多元,可两人的存款却只有7万元,但他们却有2套价值440万元的房产和4套50万元的商铺,负债也达到了1.2亿元,如今老两口申请个人破产清算,网友:这么多钱凭空消失了? 深圳一对六旬退休夫妻的破产申请,掀起了舆论巨浪。两人每月退休金合计1.2万元,名下两套房产估值440万元、四间商铺价值50万元,存款却仅剩7万元,而负债高达1.2亿元。 悬殊的资产债务比,让网友直呼离大谱,更引发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误解——是否申请破产就能一笔勾销债务? 这对夫妻的财务状态充满矛盾。退休金稳定,房产商铺足以支撑小康生活,但1.2亿元债务远超其偿还能力。 法院立案审查后,公众的疑惑集中于两点:其一,普通退休人员如何借到如此巨款?其二,若破产清算成功,是否意味着债权人血本无归?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破产程序分为清算、重整、和解三种。若法院裁定清算且债务人通过3-5年免责考察期,部分债务可依法免除。 但恶意借贷、奢侈消费等债务不在豁免之列,且破产期间需接受消费限制、职业资格约束等监管。换言之,破产制度旨在保护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而非纵容逃债。 这起案件折射出社会对个人破产的认知偏差。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退出机制,为创业者、投资失败者提供重生机会,但绝非逃避责任的捷径。 真正的困境在于:如何界定债务性质?若夫妻二人涉及高杠杆投资或担保连带责任,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遭遇诈骗或胁迫,则需司法介入还原真相。 此外,公众更应关注借贷市场的监管漏洞。 银行和金融机构对退休人员发放超限额贷款是否合规?债务形成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这些问题的答案,远比破产免债的简单猜测更有价值。 债务如同双刃剑,既能撬动机遇,亦能吞噬人生。个人破产制度的完善,需平衡债务救济与金融秩序,而每个公民更应量入为出,警惕过度负债的风险。 信源:2025-5-10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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