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网暴韩法官了! 事情的真 相有现场视 频为证: 1.当事人是2位女性。 原告大妈59岁,被告29岁,而韩法官普法节目时,没表述清楚。 2,大妈接打电话时,习惯性放慢脚步,看了看后面,而后面女子向旁边张望时脚步很快。 结果把大妈撞倒,造成骨折致10级伤残。 3.于是,大妈就起 诉女子索赔。 4.视 频中看得很清晰,后面女子全责。 判赔7万合理合法,没毛病。 韩法官当时不在现场,不了解情况,表述时就出现了差错,顺序巅倒,性别不清… 所以,青岛法 院提出“谁执法谁普法”! 央视出面澄清了,这大概率是真的! 千万别被带偏了节奏! 好了,洗洗睡吧! 明天咱们去喝(ha)青岛啤酒去… 法官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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