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未保持安全距离案”,强烈建议李沧区法院启动错案纠正机制,主动再审!
法院调解不同于民间“和稀泥”,他是在法院就争议事项做出了责任认定的基上达成的协议。本案王某为什么要接受调解乖乖掏钱,是因为法院已经认定了他“未保持安全距离”应承担次要责任。
从目前全网讨论看,法院关于责任的认定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央视网也说了,“行人与行人相撞,并非交通事故。因此,安全距离是否应当适用于两行人之间值得商榷。”说得很委婉,就差直接说搞错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 》,法院发现调解书内容违法可依职权启动再审。李沧区法院应主动纠错,撤销错误调解,重新厘清责任边界,还法律以公正!
司法不应为“息事宁人”牺牲公平,唯有坚守法律底线,才能真正定纷止争! #行人在道路上如何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