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妈事件我在这里先普一下法: 安全距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的说法,其第四十三条明确:“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但行人与行人相撞,并非交通事故。因此,安全距离是否应当适用于两行人之间值得商榷。 “行人规则是否适用于行人”?韩法官什么学历?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大妈私改定义?看来这位青岛大妈背景不一般!央媒要电话都一口回绝,看来后台不小!可怜的是青岛的旅游业会不会受到影响!
青岛大妈事件我在这里先普一下法: 安全距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的说法,其第四十三条明确:“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但行人与行人相撞,并非交通事故。因此,安全距离是否应当适用于两行人之间值得商榷。 “行人规则是否适用于行人”?韩法官什么学历?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大妈私改定义?看来这位青岛大妈背景不一般!央媒要电话都一口回绝,看来后台不小!可怜的是青岛的旅游业会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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