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只因未 “保持行人安全距离”,赔 7 万?

近日,青岛中院审理的一起行人相撞案件引发热议。2024 年,在青岛李沧区,刘某边打电话边在路上行走,毫无预兆地突然转身,后方正常行走的王某躲避不及,与之相撞,致使刘某十级伤残。刘某家属索赔 18.8 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突然转身未观察后方,存在重大过错,负主要责任;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负次要责任,最终调解王某赔偿 7 万元。

消息一出,网友炸了锅。不少人提出,在拥挤场所保持行人安全距离并不现实,王某正常行走却要承担赔偿责任,实在不合理。在现行法律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距离多针对机动车,行人安全距离尚无明确标准。这起案件不禁让人思考: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清晰,可民事赔偿是否也该有更明确的规则,以保障无辜者权益 ?

评论列表

用户11xxx93
用户11xxx93 8
2025-05-10 01:54
不知这位敢动刀否?
石中玉
石中玉 7
2025-05-09 23:23
安全距离的测算标准是什么?胖子的调整系数是瘦子的多少?多少kg算胖子?胖子的级差是多少?脑瓜疼,太多变量,交给AI算俅,终于,世界第一例AI判例诞生啦
用户11xxx38
用户11xxx38 4
2025-05-10 08:00
只要有钱赔
亦无风雨亦无晴
亦无风雨亦无晴 3
2025-05-10 16:43
一次次刷新朴素人民的认知。不知是水平就这样还是故意如此?后果完全可以参考毒教材
华03
华03 2
2025-05-10 10:33
追随南京法官的山东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