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一位62岁大妈刘某走路时接电话突然转身撞上行人王某,导致刘某骨折,经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赔偿18.8万元,最终法院判王某赔偿7万元,法院给出的判罚理由是: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 走路竟然也有安全距离这个说法,大妈突然转身撞到王某,那按道理大妈是不是违反了交通规则:1原地掉头逆向走路,2走路打电话。如果这个判罚案列成为别的类似事件的参照,那以后是不是可能又冒出:喝酒走路、跑步超速、背包超载、转向不喊叫等奇葩判罚。而且这个判罚,明显又是典型的偏袒弱者,王某正常走路被撞,结果还是依据谁弱谁有理进行“懒判”,这个事件已经引起了社会强烈的舆论反响,有可能将老年人和年轻人割裂开,还记得彭宇案吗?该案列让老人摔倒没人敢扶,这个案例会不会进一步造成:走路要和老人保持距离的社会影响,毕竟好好走路被罚大几万没人能承受这飞来横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