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恒通讯员劳海山)近日,腾冲警方发现有不法分子以“扶贫贷款”为幌子,诱导群众参与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赃款,已有两人因贪图利益沦为电诈帮凶,被依法行政处罚。警方提醒公众,切勿轻信“免息贷款”等虚假宣传,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刷“流水”骗局。3月初,市民段某接到陌生电话,对方声称可办理“免利息扶贫贷款”。段某信以为真,按对方要求提交了银行卡信息。随后,对方以“银行流水不足”为由,要求段某进行转账操作。段某先后转账共计50560.28元,其中进账50401元,出账50560.28元。
扫码贷款陷阱。3月19日,市民许某收到一封“扶贫贷款”信件,称该贷款额度高、无抵押且免息。在贪欲的驱使下,许某扫描信件上的二维码添加对方为好友,并按指示提供银行卡信息。许某按照对方要求先后进行收款、取存款和转账,共进账39000元,出账38011元。
警方提醒:警惕“天上掉馅饼”
警方指出,此类骗局以“扶贫贷款”为诱饵,利用部分群众贪图利益的心理,诱导其提供银行卡信息并参与转账操作,实则协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段某、许某因贪欲和大意,沦为电诈帮凶,最终被依法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严惩电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