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通过弹骇尹锡悦,又以李在明有罪将案件发回重审,外界不禁疑问,韩国法院到底持何政治立场?其实审理弹骇的法院是韩国宪法法院,审理李在明伪证案是普通法院。韩国法院实行三审终审制,分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大法院,大法院是韩国的最高法院,拥有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的一般审判权和最终审判权。而韩国宪法法院是根据韩国宪法设立的独立司法机构,主要职责是通过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对有关宪法的问题进行裁决,以保护宪法和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拥有裁定对总统、总理和法官的弹劾,决定解散政党等司法权。 虽然韩国宪法法院和大法院在韩国司法体系中都具有重要地位,但它们的职能和管辖范围不同,不能简单地将宪法法院视为韩国的最高法院。 这就不难理解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的政治倾向了。但高等法院延期对李在明的审判,是嗅到了韩国不一样的政治氛围,看来李在明志在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