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沈从文给自己的女学生张兆和写情书:“我爱你的灵魂,更爱你的肉体。”张兆和拿着情书,跑到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想要撮合他们,谁料,张兆和气愤地说:“我顽固地不爱他!” 张兆和是谁?她可是出了名的“名门闺秀”。父亲是安徽有名的教育家,家境殷实,长得又漂亮,从小到大就是人们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就连叶圣陶都感叹:“谁要是娶了张家的姑娘,准保幸福一辈子。” 而沈从文呢?湖南凤凰一个乡下穷孩子,凭着写作闯出了点名堂,但在人前总透着股“土味”。他自己也知道:“她是天上的白天鹅,我不过是池塘里的癞蛤蟆。”可就是这“癞蛤蟆”,偏偏爱上了“天鹅”。 沈从文开始给张兆和写情书,一封接一封,像是倾诉,又像是祈求。他写:“我爱你的灵魂,更爱你的肉体。”又写:“如果我爱你是你的不幸,那这不幸就同我的生命一样长久。” 可张兆和呢?一点都不感动。她嫌沈从文“土气”,嫌他“粘人”,嫌他“穷酸”。她的追求者排着队,沈从文只能排到“第十三号”。姐妹们笑他:“癞蛤蟆13号!” 沈从文毫不气馁,继续写信,写了上百封,校园里都传疯了,说他“痴情”,有人还传他“要为爱殉情”。张兆和实在受不了,气呼呼拿着情书去找校长胡适“告状”。 胡适看了看,笑眯眯说:“兆和啊,这世上有多少人能这样爱你?给他个机会吧。” 可张兆和摇头:“我顽固地不爱他!”说完转身就走,留下沈从文继续孤独守望。 四年啊,沈从文痴心不改,情书越写越深情。张兆和从一个青涩少女,慢慢变成独立自信的女人。她开始思考:“也许,这份执着,是我生命中难得的缘分。” 终于,她点头答应了。北平中央公园,一场低调的婚礼,他们成了夫妻。新婚的日子,甜蜜而充实。沈从文把爱意写进小说,把妻子写进《边城》。 可日子久了,柴米油盐多了,浪漫褪色了。沈从文嫌张兆和不再像从前那样“会打扮”、“爱撒娇”,嫌她成了“黄脸婆”。张兆和也委屈:“我每天操持家务、照顾孩子,不也是为了这个家吗?” 有一天,沈从文去拜访一位前辈,遇见了年轻美丽、热爱文学的高青子。她是他的“铁杆书迷”,两人谈文学一拍即合。久而久之,从“思想的共鸣”发展成了“身体的探讨”。 这段婚外情,持续了八年。沈从文愈陷愈深,张兆和却在家中,独自带着两个儿子,忙碌在奶粉和尿布之间。 直到高青子出国,沈从文才“断了情”。他把一切都坦白给张兆和。张兆和听后,心如死灰,带着孩子搬回娘家,从此对他失望透顶。 后来,抗战爆发,夫妻长期分居。沈从文仕途坎坷,晚年更是屡遭打击,甚至因精神崩溃两度自杀未遂。 张兆和没有再嫁,带着孩子回到沈从文身边,照顾他,陪他走完生命最后的日子。但从此,她不再叫他“阿从”,也不再对他笑。爱,已埋在心底,那份执念,终究只是沈从文一个人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