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江都法院利用“五一”假期被执行人可能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执行活动,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共上门搜查22户、拘传2人,执行和解3件案件、执结2件案件,执行到位17万元。当天,江都法院还举办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向申请执行人共计发放案款240余万元。
凌晨5点30分,法院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兵分多路,奔赴各执行现场。吴某因排除妨碍纠纷,被判决限期搬离腾空厂房,但一直拒绝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面对找上门的执行干警,吴某仍拒绝搬离。清晨6点,经周密准备,执行干警前往案涉厂房,开展督促被执行人腾退工作。吴某感受到集中执行的强大震慑,当天上午将所有物品搬离厂房。在执行干警监督下,将厂房钥匙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
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判决支付申请执行人袁某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袁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督促,徐某仍拒不履行。当天7点,执行干警来到徐某家,徐某人不在家,执行干警通过家人与徐某电话沟通。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及徐某家人劝告下,徐某通过微信将涉案货款全部付清,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节假日不打烊,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江都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陆兵表示,将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等举措,以高压态势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执行战果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