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喜报”这种擦边球,也该叫停了】
在智驾营销被叫停后,原本存在度不高的预售订单,成为了车企为数不多的可以忽悠消费者的有效手段,我姑且称之为“订单喜报”。
订单之外,还有一个定单,一字之差,差距不小。
订单性质属于预付款,无强制担保效力。若交易取消,收款方需退还订金,违约方通常无需额外赔偿。主要体现了消费者的采购意愿和要求,这是厂家拿来说事的重要依据。不过,这种业内称之为“小定”的订单,订金金额很低还可退。真到了交车时候,有很多车主会反悔,它的最终转化率其实不是很高。
定单具有担保属性,受《民法典》约束,受法律保护。若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限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限部分无效。如客户已确认车型、价格等细节时,使用"定单"可保障双方权益,厂家将这种定单称之为“大定”,一般需要缴纳几千到上万元不等的定金,这是未来交车变数较少的订单。当然,如果交车时价格变动加大,或者竞品更具优势的话,有的消费者也会选择定金不要了的做法。
咬文嚼字之后,大家会发现,不可退订的“大定”的含金量远远胜于可退订的“小定”,而厂家常用来宣传新车销售火爆的是“小定”。无论是订单还是定单,对消费者来说,很难分辨出其中的奥秘,什么72小时订单3万辆,传递的信息就是:这款新发布的车型,买的人很多。潜台词是,这么多人都买,你还不买啊?稍加忽悠,就成韭菜了。
买流量需要花钱,订单“注水”不需要太复杂。部分车企通过员工自购冲量、经销商虚假锁单、媒体采买榜单等方式伪造订单数据,此前,就有某新势力品牌被曝实际交付量仅为宣传订单量的10%,套路深啊!但是,通过统计口径夸大订单量,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这可是要吃官司的!
如果车企未告知消费者订单统计方式、车辆出厂日期或实际配置差异,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和第二十三条真实信息告知义务,难逃法律制裁。
此外,利用“订单量破万”等话术营造供不应求假象,导致消费者支付定金后无法按时提车,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车企吃不了兜着走。
据某第三方平台统计,2024年汽车消费投诉中,“订单宣传不实”占比达27%。当消费者发现车企公布的交付量与上险量存在数倍差距时,行业公信力正在被透支。车企用这些数据营造出产品“供不应求”的假象,背后却是人为制造的虚假繁荣。这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营销擦边球,已到了必须叫停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