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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68岁的黄老汉独居老宅,30年前与妻子收养女婴小兰,倾尽心血供其读书成

四川南充,68岁的黄老汉独居老宅,30年前与妻子收养女婴小兰,倾尽心血供其读书成家。2016年妻子病危时,小兰以“工作忙”为由拒回,直到养母离世才现身。12年后,老宅拆迁获赔176万,小兰突然跪地哭求分钱,被拒后竟将养父告上法庭…… 据莱山发布报道,四川南充的老巷子里,68岁的黄老汉正蹲在门槛上数拆迁款存折。176万,这串数字像根刺扎在他心里——12年前养女小兰跪在老宅门口哭求分钱的场景,至今让他脊背发凉。 “爸,我跪下求你了!”2021年深秋,小兰穿着貂皮大衣冲进院子,扑通一声跪在青石板上。黄老汉握着扫帚的手抖了抖,扫帚上的竹刺扎进掌心。 30年前那个雨夜,妻子裹着棉被把冻得发紫的女婴抱回家时,小兰才巴掌大,如今却为钱能跪得这么干脆。 1988年寒冬,黄老汉和妻子在县医院后巷捡到小兰。襁褓里除了张写着“生于腊月初八”的红纸,只剩半包奶粉。 为养这个女儿,夫妻俩戒了抽了半辈子的旱烟,妻子在纺织厂连上三个夜班,就为攒钱给小兰买钢琴。2008年小兰考上大学时,妻子把陪嫁的金镯子熔了给她打项链。 “妈病危时,你连最后一面都不见!”黄老汉突然摔了存折。2016年妻子肺癌晚期,他三天两头给小兰打电话,电话那头总是“在谈客户”“在出差”。直到妻子咽气第三天,小兰才踩着高跟鞋回来,扫了眼灵堂就问:“妈遗产留了多少?” 拆迁款到账那天,小兰带着丈夫堵在老宅门口。她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指戳着存折:“你留着钱能干啥?不如给我一半,我们还能给你养老!” 黄老汉想起2019年除夕,自己冒雨去菜市场摔断腿,小兰连个电话都没打。他抄起扫帚把两人赶出门,扫帚柄上的裂缝是当年妻子教小兰骑自行车时摔的。 法庭上,小兰哭得梨花带雨:“我虽然12年没回家,但血缘断不了啊!”法官翻开卷宗,2017年社区调解记录显示,黄老汉曾因赡养费问题起诉小兰,小兰当庭撕毁调解书,还骂养父“想钱想疯了”。 判决书下来那天,小兰在法院门口又哭又闹,被保安架出去时,她精心描画的眼线晕成两道黑线,像极了30年前那个雨夜襁褓里女婴哭花的脸。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1. 养女是否有权分羹? 小兰主张“血缘不断”的核心,在于混淆了遗产继承与财产所有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为“被征收人”,即房屋登记产权人。 本案中,老宅登记在黄老汉名下,系其婚前自建房,与小兰无产权关联。法院调取的1988年收养登记显示,黄老汉收养小兰时已40岁,符合《收养法》第六条“无子女”的收养条件,但房屋产权始终独立于收养关系。 2. 赡养义务与继承权的“对价”悖论 小兰以“未尽赡养义务”为由主张减少继承份额,实则偷换概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明确,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尽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但本案争议焦点为拆迁款性质,非遗产分配。即便黄老汉百年后,小兰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仅能在继承程序中对黄老汉遗产主张权利,而非对拆迁款主张共有。 3.黄老汉虽未起诉解除收养关系,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法院可支持解除。 小兰2016年养母病危时拒不探视,2019年黄老汉骨折时未履行赡养义务,均构成遗弃行为。若黄老汉主张解除,法院可判决收养关系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小兰将丧失法定继承人资格。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176万拆迁款所有权归黄某,小黄无权分割。所以,法院驳回小黄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