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了”内蒙古,一民警在休假期间发现一男子骑着一辆被盗摩托车,于是下意识上去拦截询问,可对方却在民警背上划了一刀,然后转身就跑。民警持枪追上后给了男子一枪,后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民警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可25年后,当初的民警反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判了无期徒刑。民警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了.... 1995年初夏的一天,邢某正休假,与几位好友一同驱车前往郊外的水库练习射击。 这是一项他们常做的活动,既是放松也是练手。 几人带着自备的手枪、饮水和干粮,谈笑间驶向目的地。 就在他们途经一段乡间土路时,一辆摩托车由远而近地驶来,卷起一阵灰尘。 邢某眯起眼望去,忽然觉得那辆摩托车有些眼熟。 他蹙了下眉,隐隐觉得这车像是几天前辖区里报失的一辆。 再仔细一看,骑车的人是孟某——一个有过多次前科的地痞,无业游荡,平日就不太安分。 几年前,邢某曾因一起偷窃案与孟某打过交道,对其印象极深。 心中起了疑窦,邢某立刻示意朋友停车。 他快步走下车,拦在路中央,大声喊道:“孟某,停车!这车你哪儿来的?” 孟某听到喊声后,脸色一变,脚下加速,竟毫不犹豫地朝邢某猛冲过来,试图驾车撞开他逃走。 邢某本能地侧身闪避,差点被撞倒,随后转身跳回车里,大喊一声“追!”车轮飞转,尘土飞扬,一场激烈的追逐随即在乡间展开。 孟某显然对地形极为熟悉,钻小路、穿田埂,拼命摆脱身后的车辆。 邢某咬紧牙关,紧盯着那辆摩托,不敢松懈。 追出近两公里后,孟某终因路况复杂摔倒,狼狈地跳下车,拔腿就跑。邢某见状也迅速下车,追了上去。 两人在一片林边空地里扭打在一起,孟某急红了眼,趁乱从衣服里抽出一把小刀,朝邢某猛地划去。邢某背部瞬间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浸透了衣襟。 他吃痛之下后退两步,眼见孟某又要转身逃跑,情急之下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朝孟某背影开了一枪。 枪声在田野中回荡,惊起一群飞鸟。 孟某的身体顿时一震,踉跄着冲进旁边的农田中,跌倒后再没能站起来。 邢某没有继续追击,他喘着粗气,背上的疼痛如火灼烧。 他拨打了派出所电话报备,随后将摔在地上的摩托车带回了派出所备案。 警方很快展开调查,调取了报失车辆的信息,也找到了孟某藏身处的血迹与衣物。 然而孟某到两天后也抢救无效去世。 原本认定为正当防卫的事件,让邢某还立了功。 没想到过了25年,到了2020年,这件旧案却突然被重新调查。 调查过程中,有人匿名举报,指出他1995年枪击孟某一事存在“重大疑点”,该案件随即被重新审视。原本已经按“正当防卫”处理的案件,因证据重查、证人证言变化,被重新定性为“涉嫌故意杀人”。 2023年,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审理期间,检方指出,邢某当年持枪击发时,已经超出了防卫限度,且在孟某已无还手之力时仍进行追击,属于防卫过当甚至主观蓄意行为。 法院最终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面对沉重判决,邢某提起上诉。 他坚称当年是在执行公务期间,为阻止疑似盗窃分子逃跑,并在自己遭遇持刀反抗、背部受伤的情况下被迫开枪,主观上并无杀人意图。 其辩护律师亦据此主张正当防卫,认为判决量刑明显过重。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审,认为原判部分事实尚不清晰、证据存在瑕疵,遂于2024年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卓资县人民法院重审。 2024年,案件在卓资县人民法院重新开庭。 此次庭审,首次传唤到了案发时的目击者王某柱。 据旁听人士回忆,庭上气氛紧张,邢某强与王某柱分别叙述了当年事件的经过,但两人证言在关键细节上出现了分歧——比如,枪击发生的距离、孟某是否仍在持刀反抗等。 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故意”、“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展开了激烈辩论。 据悉,庭审持续近十小时,邢某在最后陈述中几度哽咽,表示“自己无悔执法,却难逃今日囹圄”。 他的辩护律师再次强调,邢某当时处于临时任务、无增援状态下独自面对持刀逃犯,已经尽力避免伤害,是形势所迫。 2025年3月19日,卓资县人民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邢某在追击过程中使用武器造成孟某死亡,虽无明显杀人故意,但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需赔偿孟某2.7万元。 这一判决一经公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人认为正义终归来迟,也有人替邢某鸣不平,认为一线执法者在复杂局面中作出快速反应,却要承担如此沉重后果。 信源:2025-03-19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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