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1月,北京一女子乘坐电梯时,被大妈养的狗咬伤小腿,女子当即把小狗踢飞,大妈见爱狗被欺负,把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0000元,法院审理后这么判了。 "畜生咬人还有理了?法院要是判我赔钱,天理何在!"张雪攥着判决书愤怒地说道,她怎么都想不到,遛狗不牵绳的大妈竟敢恶人先告状。 监控画面显示,早高峰时段,张雪(化名)刚踏入朝阳区某公寓电梯,突然窜出只未拴绳的泰迪犬。据急诊病历记载,其右小腿两处深达0.8cm的撕裂伤,注射狂犬疫苗后产生持续低烧反应。 "当时狗直接扑上来撕咬,我完全是本能反应。"张雪向法官陈述时解开纱布,暗红结痂的伤口引发旁听席骚动。监控视频显示,受惊的张雪确实在1.2秒内做出踢踹动作,宠物狗撞到轿厢壁后发出哀鸣。 64岁的狗主人王桂芳(化名)当庭出示厚达32页的证据:从8000元宠物心理诊疗单到某宝购买记录显示被踢飞的狗窝价值1888元。"狗狗现在听到电梯声就发抖,每天要喂抗抑郁药。"她抹着眼泪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60300元。 朝阳法院民事审判庭调取关键证据:物业证实该犬近半年有3次伤人记录,且事发时犬只未办理登记证。主审法官特别注意到,王桂芳在派出所笔录中承认"平时乘电梯都不牵绳"。 判决书援引明确指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受害人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合理防卫,不构成重大过失。"审判长当庭宣布驳回原告诉求,并判决王桂芳承担张雪2468元医疗费用。听到判决结果,被告席上的张雪瞬间泪流满面。 中国政法大学动物致害责任研究专家李教授分析:"本案防卫行为发生在持续侵害过程中,监控显示受害人仅实施一次踢击,且未追击受伤犬只,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及时性和必要性原则。" 数据显示,北京市2023年1-5月共受理涉犬纠纷案件217起,其中81%涉及未拴绳遛狗。朝阳法院同期审结的32起类似案件中,有29起判决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 判决书上网后引发超50万次转发,#被狗咬反被告案反转#登上热搜榜首。评论区热赞第一的留言获得12.8万点赞:"判决给所有不文明养犬的人敲响警钟!" 资深宠物博主连夜制作普法视频,重点讲解:"携犬乘坐电梯应当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案件审结后,朝阳法院向公安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函。朝阳分局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对王桂芳未办理养犬登记、未束犬链的行为处以2500元顶格罚款。涉事荃已被送至指定机构进行行为矫正训练。 这起案件撕开了"谁闹谁有理"的伪命题,用民法典划清了守法者与侵权者的边界。它警示公众:饲养宠物必须严守法律红线,任何漠视他人安全的行为终将自食恶果。 信息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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