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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清晨离家,和公司几个同事外出公干,工作之余一起去泡KTV,还看到了一个很

一个男人清晨离家,和公司几个同事外出公干,工作之余一起去泡KTV,还看到了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当然,他也没机会认识。过了几天出差结束,同事分批回程。男人最后一拨走,在机场滞留了几个小时,也平安推开了家门。

 这是一个日常的生活场景,在许多人身上或身边都发生过,实在平平无奇。所以当你打算对朋友们讲讲这一段经历,必然不会原原本本道来,一定会夸张一点,否则,这经历便不值一哂。 而许多耳熟能详的传奇故事,就是在你将个人经历已经讲的很夸张的地方,继续向前夸张一千倍。 

如果这趟微不足道的出差之旅,主角不是长着肚腩的西装大叔,是奥德修斯,同事不是一群不修边幅嚷嚷去泡吧的中年男人,是阿伽门农和阿喀琉斯,目的地不是某个产业小镇,是重兵把守的特洛伊,遇见的姑娘不是一个路人甲,是天下第一美人海伦,出差的目的不是为一个订单,是灭国之战,回家的时间不是几天,是整整十年,沿途遇到的波折不是机场滞留的几小时,而是海妖、巨怪、和诸神。那么,这就不再是一次平庸无奇的出差,是《荷马史诗》。

所有的传奇故事,都是从日常事物入手,将时间和空间拉伸到极致,如此,熟视无睹的生活体验全部消失,壮阔奇幻的史诗感开始蒸腾。平庸隐退,传奇诞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就变成了遥不可及的传说。 

乔治·马丁大爷曾站在英格兰北部与苏格兰交界处的古罗马哈德良长城上,眺望苍穹边际。这里曾被罗马人视为世界的尽头,驻守城墙的罗马士兵,凝望着城墙之外,想象着那里有不可测的黑暗深渊。

这个意象如此之好,理所当然的需要放大,于是城墙拔升了上百倍,变成了绝境长城,墙外的凯尔特人摇身一变,成为更好战的自由民,以及森林女妖与吸血鬼的合体:异鬼。 如果在英格兰与法兰西的历史切片上加一点夸张与浪漫,那就是司各特与大仲马的小说。如果在骑士、城堡、十字军战士之上再添一条龙,就像老马丁做的,那就是《冰与火之歌》。

而我们日常的人际交往与生活种种,都是未曾放大的传奇史诗。 你在河边追兔子,不小心摔了一跤,实在平平无奇。等放大一百倍,兔子能说会道又懂礼貌,那就是《爱丽丝梦游仙境》。

如果绊倒你的坑足够大,你就能掉到《纳尼亚传奇》。

如果你跟着兔子一路钻进草窝,就能遇到狐仙、小倩、和黑山老妖,陪你一起演《聊斋》。 

你和三个朋友假期出国旅游,一人买了一个包,实在平平无奇。等放大一百倍,海关变成层层追兵,香奈儿包变成王后丢失的钻石,催你回来加班的领导变成红衣主教黎塞留,你和三个朋友扔下手机,拿起宝剑,那就是《三个火枪手》。 

你和一个同事激烈竞争升职机会,实在平平无奇。等放大一百倍,部门变成两个银河帝国,职位变成一场星际战争,你是杨威利,他是莱因哈特,那就成了《银河英雄传》。如果你视他如寇仇,把他放倒,他就是《白鲸》,被他放倒,你就是《尤里乌斯·凯撒》。 

你追一个姑娘一年,姑娘没答应,实在平平无奇。等放大一百倍,你追了80年,那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再放大一百倍,你追了400年,那就是《德古拉伯爵》,再放大一百万倍,你追了1890万年,那你就是云天明,姑娘是程心,你们演的这一出就是《三体》。 

你和一个已婚人士好上了,被发现了,原配来手撕,实在平平无奇。放大一百倍,你是帕里斯,她是海伦,你们就在特洛伊,等前夫带团来打围城战。你是斯嘉丽,他是艾希礼,你们就《飘》在南北战争。你有潘驴邓小闲,她有晾衣杆和霍比特老公,你们拿着的剧本就是《金瓶梅》。

如是,我们走在日复一日的平凡之路上,但踮踮脚尖似乎就能触碰另一个广阔时空。那个诗意的,复杂的,辽阔的,充满龙与鲜花与天空之城与一切拒绝现实无趣之物的传奇时空。但我们如摩西般永远抵达不了目的地,所以才要在一切小说、动漫、电影、空闲时的发呆里得到抚慰,把PPT与公文包暂时扔到一边,将自己代入一场白日梦,肆意在一场脱缰的狂欢里。 

而写出种种传奇故事的人,他们长久受困于日常庸碌之苦,肉身难以超脱,于是用想象完成一次次精神的越狱。

想想吧,一个穿着呆板工服,干巴巴的小个子保险员,每天晚上窝在地下室,琢磨自己是一只大甲虫。他可能是卡夫卡。 

一个语言学教授,披着长袍,在窗下灯前掩卷长思,满眼是自己挥舞魔杖与百万半兽人大战的英姿。他可能是托尔金。 

一个年过半百的阿婆,慈爱的打发孙子孙女去睡午觉,自己钻进浴缸,在温水的氤氲中酝酿又一个谋杀案,犹豫着是使用密室还是不在场证明。她可能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而在白天,他们礼貌又拘谨,与无数上班族混在一起,穿行于街巷与写字间,像水滴入海,广阔至虚无。一如每天走出家门,踏入这个繁茂却荒芜世界的你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