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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高瑜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根据独立董事补选结果,相应调整公司部分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希慧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吴希慧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吴希慧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希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吴希慧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吴希慧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吴希慧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吴希慧女士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高瑜彬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瑜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高瑜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接任吴希慧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调整前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吴希慧(主任委员)、王海霞、徐春龙高瑜彬(主任委员)、王海霞、徐春龙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吴希慧(主任委员)、贾娜、徐春龙高瑜彬(主任委员)、贾娜、徐春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奎(主任委员)、盖文杰、吴希慧陈奎(主任委员)、盖文杰、高瑜彬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瑜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