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等于性同一?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任何事都有权利义务两方面,双方同意结婚本身就是同意了性合法,成年人都是明白的结婚意味着什么?性生活肯定是结婚的事项之一!性不同意就不要结婚!
网友表示:
婚内QJ底层逻辑有问题,如果婚内有QJ,那么劳动合同是不是也要加上一条合同内强迫劳动罪呢?签了合同,还要随心所欲吗?只要没有暴力,就应该配合这是基本的认知吧。
这种把权利责任义务割开来对号入座的,就像患者让医生动手术,事先同意,不等于事后同意,手术一做好,马上告医生持械伤人。
医生持械了没有,有,拿刀了。伤人了没有,伤人了,都开膛破肚了,所以,如果婚内QJ成立,那么医生持械伤人故意伤害罪,就一定成立,这都什么事啊。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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