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了当律师的同学,他说景德镇车祸肇事者廖某很有可能不会被判重,原因有4个。
1.他不是看到人以后故意撞上去的,所以他不是主观故意造成人死亡的,只能按间接故意或者过失。
2.出事的地方不是在人流量很多的地方,也不是斑马线人行横道,没有造成额外的伤害。
3.廖某在撞倒人以后没有逃逸,也没有继续做出伤害行为。
4.事发后他家人愿意赔偿被害人。
听完我真的太难受了,有没有懂行的律师分析一下,真的是这样吗?
我问了当律师的同学,他说景德镇车祸肇事者廖某很有可能不会被判重,原因有4个。
1.他不是看到人以后故意撞上去的,所以他不是主观故意造成人死亡的,只能按间接故意或者过失。
2.出事的地方不是在人流量很多的地方,也不是斑马线人行横道,没有造成额外的伤害。
3.廖某在撞倒人以后没有逃逸,也没有继续做出伤害行为。
4.事发后他家人愿意赔偿被害人。
听完我真的太难受了,有没有懂行的律师分析一下,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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