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截瘫男子赵某,狱中感染艾滋,又即将出狱,家属要求赔800万,经法院调查,确定赵是在服刑期间感染的。
赵某虽是截瘫,但在2009年前,伙同他人实施抢劫以及故意杀人(未遂),于2009年1月15日,进入四平监狱服刑。
不幸的是,2011年6月,赵在狱中检测出了艾滋。
经调查,赵的确存在着,常与已知确诊的狱友一起聊天下棋,以及狱友抱自己如厕等情况。
事实上监狱也曾多次告知,不允许患病的与其他人接触,但实际监管中未能够真正有效阻止。
所以,赵确诊艾滋,的确与已经确诊的狱友,频繁接触存在着必然联系。
赵本来就是截瘫,马上要出狱时,又感染了艾滋,后续的治疗以及生活都没有着落。
家属情急之下,要求监狱赔偿800万,但被法院驳回,只支付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帮助申请低保。
不得不说,这件事的确暴露出监狱管理体系的漏洞,对传染病防控重视不足,给个体和监狱都带来了巨大损失。
看来,监狱不仅要改造人的思想,更要重视人的生命健康。毕竟,一个截瘫的人,20年改造就要自由了,又遭遇晴天霹雳,的确很冤。
当然,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也很重要,避免与他人亲密接触、与他人共用生活物品。
同时,社会也应该多关注刑满释放人员的后续安置和帮扶,给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和支持。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