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看过一个视频:一楼业主不交电梯费,打官司也打不赢;之后,家里两位老人闲着没事,轮换着在使用电梯的高峰期,坐在凳子上,一上下一,所有的楼层全按一遍,给其他业主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撩娱小镇交了电梯费,就能够为所欲为吗? 说白了就是电梯费引发的“战争”。楼上楼下吵得面红耳赤,老头老太堵着电梯上下折腾,这哪是解决问题?分明是制造新矛盾!
法院早就有判例,电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哪怕你住一楼,该交的钱跑不了。北京朝阳区那个案子,十二户业主为280元闹到电梯停摆三个月,最后法院照样判一楼交钱。郑州金水区更绝,物业停用拒缴费业主的电梯,直接被法院怼回去“侵犯使用权”。
但有些老人偏不信邪,觉得“我又不用凭啥交钱”?嘿,您倒是看看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说白了电梯就跟楼道灯泡似的,就算你天天摸黑走楼梯,灯泡坏了照样得掏维修费。
更气人的是,有些老头老太玩起“电梯游击战”。高峰期堵着电梯上下乱窜,把全楼邻居当猴耍。这种行为看似解气,实则违法!民法典二百八十六条写得明明白白,占用共有部分妨碍他人,轻则恢复原状,重则要吃官司。
要我说这事儿得两头治。物业催费不能搞断电停梯的歪招,业主维权更不能当电梯恶霸。四川成都那个案子多敞亮?二楼想白嫖电梯使用权,法院直接驳回:“权利义务要对等”。
其实解决方法有的是。像重庆江津区的三个单元业主,开始为了分摊费用差点打起来,后来司法所出面调解,三个小时就签了协议。长沙法院也支过招,遇上物业耍横就找住建局投诉,再不行集体换物业公司。
最怕的就是陷入“你不仁我不义”的死循环。楼上觉得楼下白嫖,楼下觉得楼上欺负人,最后全楼跟着遭殃。看看无锡那个案例,物业拿着电梯费包干使用,年底结余五万多,业主想分钱?没门!因为钱要留着明年修电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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