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最新限制举措为:针对中国运营的船只,要收取最高达100万美元的停港费;对于中国建造的船只,征收最高150万美元的停港费;而对订购中国船只的航运公司,则按照订购数量占比征收100万美元的停港费。 我们该如何应对呢?是消极挨打,还是绝地反击,又或者是另辟蹊径,开拓新的战场?
美国的最新限制举措为:针对中国运营的船只,要收取最高达100万美元的停港费;对于中国建造的船只,征收最高150万美元的停港费;而对订购中国船只的航运公司,则按照订购数量占比征收100万美元的停港费。 我们该如何应对呢?是消极挨打,还是绝地反击,又或者是另辟蹊径,开拓新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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