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山西大同强奸案”吗?
这个案子脱了这么久,终于要二审了,事情的经过也是很简单,就是一个男的经过介绍找了一个女的,两边都订婚了,结果订婚完后,两人在婚房里发生了关系,然后过了没有多久女的告男方强奸,最后本来应该是夫妻的两个人,成为了原告和被告,一审判决男的三年有期徒刑!然后男方当庭表示上诉!
我觉得这个案子脱了这么久,到现在才二审,关键是比较难界定,到底是不是违背妇女的意志,这点不好说,到底是有略微的反抗,半推半就,还是真的反抗激烈,还是一点没有反抗,到底怎么样只有当事人两人清楚。
这个案件,判决男的无罪,则让女的失望,最后导致社会影响,女的不愿意结婚,结婚率下降,判男的有罪,同样男的也不敢找对象,甚至影响结婚率。
所以还是要公正的,以事实说话,不能通过舆论去判定案子,以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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