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大s缺乏了四个婚姻法常识
一、她不知道婚内的借条是不受法律认可的,何况是只有小写数字,没有大写金额的借条。婚姻法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也强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法律不支持她享受着男方的豪宅、奢侈品,享受着男方提供的富贵生活,收着男方赚的钱,却认为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私有资产,不付出任何。男方想用这些共同的财产投资的酒店,她却以债主的方式高高在上,要求前夫打借条,算作前夫的债务。法院是不认可这样的奇葩债务!
二、她不知道婚姻法不保护高的离谱的儿女抚养费,且认定夫妻双方均有抚养儿女的责任和义务。她离婚后开出湾湾第一高的儿女抚养费,且自己不承担一分的抚养费。孩子是双方的,抚养也是双方的责任,抚养费必须共同承担,不能用孩子强迫另外一方付远远高出市场水平的抚养费。她不懂这些法律常识,老是提告,苦了自己。
三、她不知道婚姻法不可能支持前夫养现夫和自己。离婚再婚后,彻底就和第一段婚姻分割清楚了。法律不可能支持前夫再养再婚的前妻了,前妻的赡养义务归属现夫了。她老是提告要赡养费,让湾湾的法院也挺头疼的,只能修改法律,明确规定,前妻再婚后前夫再无赡养义务。
四、她不知道婚姻法不支持前妻分割前夫的家产。离婚时,他们已经分割好了财产。例如两套豪宅归她。离婚后,婚姻法不支持你过不好了,继续还想着要前夫的家产。如果离婚后,前妻想反悔就反悔,想要就要,只盯着前夫的家产,世界会乱套。大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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