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西医:在有限的医保资金情况下,到底是慢病重要,早癌防治重要,还是罕见病保障重要,这个就各有各的说法了! 那些罹患罕见病的家庭确实非常不幸,这些病发病率极低,但是破坏性极大,花费极高,谁碰到谁倒霉,如果靠患病家庭自己力量一般情况下都是很难和疾病对抗的! 尤其是他们使用的药或者耗材由于受众过于狭窄,药厂的利润很低,所以要么就是特别贵,要么就是容易停产,就算是集采,药厂也不感兴趣,因为没有大销量!没有利润的事情,是没有人愿意做的。 从情感上我支持,把这些罕见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之内! 但是一个罕见病报销下来的医保支出就有可能挤压几百个甚至上千个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报销权益! 那对这些慢病患者来讲?算不算在侵占他们的利益呢?谁的生命不是同样宝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