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杀人犯罪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明明量刑死刑也是有根有据,在这“关键”时刻,三名凶手竟然一致翻供!难道是“巧合”?!
主犯余金生,今年43岁,在杀害罗大美之前,就已经是犯案累累了。
2001年犯抢劫罪,被判十三年。
2011年,又是抢劫,被判四年。
直到2023年7月,余金生在杀害罗大美时,这23年里,他在牢房里呆了17年。
这一次,余金生当然知道是死罪,但是求生欲望强烈的他,决定再搏一次:翻供。
1,那200多万元,不是他胁迫罗大美转账的,而是罗大美“主动“赠予的。
2,罗大美不是他杀的,而是罗大美“走路时歪着死的“。
很明显,余金生就是想推脱责任。
另外两个帮兄,也是如此。
由此可见,余金生不仅仅杀人犯,还是一个“好”演员。
哪怕是余金生演得再好,都无法改变他杀人犯罪的事实。
就算余金生再怎么狡辩,也是徒劳的。
因为事实证据俱在,一次翻供就“咸鱼翻身”,真的是痴心妄想。
当然,这也证明了余金生怕死。
那么,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评论列表